摘要:為了幫助考生充分了解初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基礎各章節(jié)的重點難點,加深對重要知識點的理解和記憶,小編特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重要知識點解析:預付卡,僅供參考。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重要知識點解析:預付卡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章節(jié)思維導圖匯總(第1-8章)
預付卡
概念:發(fā)卡機構以特定載體和形式發(fā)行的、可在發(fā)卡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 | ||
分類 | 是否記載身份信息 | 記名預付卡和不記名預付卡 |
信息載體 | 磁條卡、芯片(IC)卡 | |
限額 | 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1000元 | |
期限 | 1.人民幣計價,不具有透支功能; | |
辦理 | 1.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并向發(fā)卡機構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 |
充值 | 1.通過現(xiàn)金或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為預付卡充值; | |
使用 | 1.在發(fā)卡機構拓展、簽約的特約商戶中使用,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提取現(xiàn)金; | |
贖回 | 記名預付卡可在購卡3個月后辦理贖回 | |
發(fā)卡機構 | 1.預付卡資金,不屬于發(fā)卡機構的自有財產,發(fā)卡機構不得挪用、擠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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