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東省2019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證筆試報名時間2019年1月15日至17日,網(wǎng)上審核時間2019年1月15日至17日,網(wǎng)上繳費截止日期為1月20日。報考條件(筆試)詳情見下文。
廣東2019上半年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筆試)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廣東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廣東。
4.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廣東省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及以上的全日制學生、畢業(yè)學年的全日制??粕约皬V東省內(nèi)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學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的教師資格。
免考條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tǒng)考。
2.根據(jù)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nèi)珖行У耐ㄖ?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nèi)可免予考試。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照《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第33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點此注冊,獲取更多教師資格證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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