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績溪縣教育體育局發(fā)布2019年秋季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公告。網(wǎng)上報名時間:9月27日至10月27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10月28日至29日,現(xiàn)場確認地點:績溪縣教育體育局人秘股。公告原文如下:
宣城市績溪縣2019年秋季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公告
根據(jù)《宣城市2019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認定范圍: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認定對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屬于下列人員之一
1、戶籍在績溪縣內的人員;
2、持有有效績溪縣居住證的人員;
3、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安徽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的港澳臺居民;
4、駐績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三)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并經(jīng)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3、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其中,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4、已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且在有效期內,可在符合其他認定條件后,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考試學科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5、未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在讀和已經(jīng)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在符合其他認定條件后,申請直接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以上人員中,如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或考試學科)不一致的教師資格,均須重新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與申請任教學科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二、認定工作程序
(一)網(wǎng)上申報 9月27日至10月27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進行網(wǎng)上注冊、報名。網(wǎng)上申報過程中,申請人須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由本人簽名拍照后按要求上傳,現(xiàn)場確認時不需要提交。網(wǎng)站開放時間為每天的7:00—24:00,10月1-7日系統(tǒng)維護,網(wǎng)站訪問和確認用戶功能關閉(因特殊情況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需要臨時維護關網(wǎng)時間除外)。
受理咨詢電話:0563-8169292。
(二)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須于2019年10月28日至29日到績溪縣教育體育局人秘股進行現(xiàn)場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
2、戶口簿原件,或居住證,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參加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的申請人,須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在學信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上查驗打印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申請其他學科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5、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符合直接認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中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能體現(xiàn)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實踐環(huán)節(jié)的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成績表和鑒定表復印件都要由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6、體檢表一份。網(wǎng)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下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幼兒園)》(可在http://jszg.hfnu.edu.cn/“資料下載”欄目中下載使用,體檢表A4紙雙面打印,單頁打印不予受理),將個人基本信息填寫完整,貼好照片。自行前往績溪縣人民醫(yī)院完成體檢。完成體檢的體檢表確認時現(xiàn)場提交;
7、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與網(wǎng)上申報上傳照片一致);
8、無犯罪記錄證明。該材料在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提供;
上述材料中,申請人的學歷證書、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填寫并經(jīng)“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比對成功、校驗通過的,現(xiàn)場確認時無需出示相關原件(或打印件);比對不成功、校驗未通過的須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審核。
(三)審核認定
1、審查核對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資料和提交的書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確認工作;
2、安排現(xiàn)場確認合格的申請人,到我局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
3、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現(xiàn)場審核確認結束之日)起14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是否合格的結論,并在績溪縣人民政府網(wǎng)通知公告欄公布;
(四)證書頒發(fā) 對經(jīng)認定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并在全國教師資格網(wǎng)絡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作出認定記錄。打印兩份《教師資格申請表》,一份由本人領取并及時送到檔案管理機構存入本人的人事檔案,另一份及其他有關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四、注意事項
(一)每位申請人在同一個自然年度只能向一個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不得在不同地方(包括外市、外省)同時申請幾種教師資格,否則后果自負;
(二)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網(wǎng)上申報和現(xiàn)場確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可在11月25日以后到績溪縣教育體育局人秘股(聯(lián)系電話0563-8169292)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批復過的《教師資格申請表》一份,如委托他人代領,須出具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代領人身份證;
績溪縣教育體育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2019年秋季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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