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學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知識點:教師法

教師資格 責任編輯:胡敏娟 2021-02-05

摘要:2021年小學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知識點有哪些?希賽網(wǎng)為廣大考生整理了2021年小學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知識點:教師法。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希賽網(wǎng)教師資格頻道。

2021年小學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知識點:教師法

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常??嫉健督處煼ā穬热萦校?/p>

第七條 【教師權利】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1)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2)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yè)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fā)表意見;

(3)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fā)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yè)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5)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6)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第八條 【教師義務】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的教育方針,遵守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fā)展;

(5)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xiàn)象;

(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yè)務水平。

第十四條 【資格限制】

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二十二條 【考核內容】

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yè)務水平、工作態(tài)度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師的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

第三十七條 【教師不當行為的處理】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教師申訴】

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三十日內,作出處理。

教師認為當?shù)厝嗣裾嘘P行政部門侵犯其根據(jù)本法規(guī)定享有的權利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處理。

更多資料
更多課程
更多真題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本網(wǎng)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專注在線職業(yè)教育24年

項目管理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廠商認證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

!
咨詢在線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