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省湘潭市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6月11日8:00-6月25日17:00,申請人應在網(wǎng)報時間內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網(wǎng)報全部操作。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希賽網(wǎng)教師資格頻道。
湘潭市教育局關于開展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告
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59號)《湖南省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xiàn)將2021年上半年我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且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條件的人員(所需證件應在有效期限內):
1.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憑居住證)或在讀學籍所在地之一,屬于湘潭縣、韶山市、雨湖區(qū)(含經(jīng)開區(qū))或岳塘區(qū)(含昭山示范區(qū)、高新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人員。
2.由我市雨湖區(qū)、岳塘區(qū)、湘潭縣或韶山市公安機關簽發(fā)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人員。
3.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湘潭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取得合格證明的人員。
4.駐潭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與禁止性情形
(一)認定條件
屬于受理范圍的申請人,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以下5項條件(所需證件應在有效期限內):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3.通過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規(guī)定的兩項考試之一:
①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②駐潭高校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可以選擇參加由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4.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資格申請人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二)禁止性情形
1.根據(jù)《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jīng)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喪失教師資格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2.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程序
駐潭高校的2021年應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其申報時間和現(xiàn)場確認安排由就讀學校和我局協(xié)商后確定,就讀學校將另行告知并組織申請人統(tǒng)一辦理。
2021年上半年湘潭市教育局對國考合格人員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全程網(wǎng)辦。其中,“網(wǎng)上申報”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確認”通過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辦理。申請材料及有關信息,一律網(wǎng)上提交;通過我局認定的資格證書及申請表,全部以政務服務免費寄遞方式送達。
(一)前期準備
1.準備材料
申請人可預先備齊認定條件所需的全部申請材料與信息,清單見附件1。
請申請人于2021年6月25日17:00前注冊、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完善個人有關信息(身份證號碼、教師資格考試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2.預約體檢
請申請人事先預約完成規(guī)定體檢。體檢有關安排及申請人注意事項見附件2。
(二)網(wǎng)上申報
網(wǎng)報時間:2021年6月11日8:00——2021年6月25日17:00。
網(wǎng)報系統(tǒng):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s://www.jszg.edu.cn/)。
申請人應在網(wǎng)報時間內登錄網(wǎng)報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網(wǎng)報全部操作(選擇民族、考試形式、普通話證書信息、是否應屆畢業(yè)生,確定教師資格種類和認定機構,填寫認定信息,確認申報信息,提交認定申請,預覽認定申請表,查看注意事項等)。
操作要點:
1.確認點是“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
2.“填寫認定信息”時,應嚴格按要求上傳兩張所需的圖片。
上傳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電子證件照(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必須和體檢時提交的證件照同版;上傳的《個人承諾書》應嚴格按系統(tǒng)提示操作。網(wǎng)上申報提交后,請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發(fā)現(xiàn)照片顯示異常、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修改申報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關于網(wǎng)報系統(tǒng)提示不支持郵寄的說明:湘潭市教育局本認定批次的證書郵寄信息以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采集為準(網(wǎng)報系統(tǒng)中不開此通道,以免申請人重復填寫)。
(三)網(wǎng)上確認
確認時間:2021年6月25日8:00—2021年7月1日17:30。
確認平臺:“湘潭政務服務”手機APP或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網(wǎng)站。
“湘潭政務服務”手機APP(請掃碼下載)
操作步驟:
1.注冊帳號
使用手機APP或訪問政務服務旗艦店網(wǎng)站,按提示完成個人帳號注冊、實名認證。
2.確認操作
使用手機APP與通過訪問湘潭市政務服務旗艦店網(wǎng)站辦理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確認的操作類似,具體步驟如下:
申請人打開“湘潭政務服務”手機APP——點“我的”——登陸賬號,依次點“首頁”——“一件事一次辦”——搜索“教師資格”——點“我要辦理教師資格證”——“市本級”;再依次點選符合自身情況的“屬地身份類別”“本科畢業(yè)批次”選項后,點“下一步”——“開始辦理”,按要求仔細完成①填寫申請信息②提交申請材料③打開“辦結快遞送達”并添加收件地址,點“提交”完成線上確認。
操作說明:此處“③打開‘辦結快遞送達’并添加收件地址”專用于政務郵寄教師資格證書及申請表,信息填寫務必準確、完整、有效。
(四)審批發(fā)證
1.湘潭市教育局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全部材料進行線上審查,作出審查結論。
2.本批次擬認定人員名單,將于2021年7月底前在湘潭市教育局網(wǎng)站(http://jy.xiangtan.gov.cn)和“微潭教育”“湘潭教師”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通告。申請人也可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實時關注本人認定結果。
3.證書制作結束后,亦在上述平臺登出發(fā)證通告。
四、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仔細閱讀本通告信息。因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申報和網(wǎng)上確認、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填錯申報信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申報的,我局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對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嚴格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罰。
3.特殊情況特殊渠道辦理。港澳臺居民或確難完成全程網(wǎng)辦的情形,請申請人直接聯(lián)系我局咨詢。
4.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向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在讀學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局咨詢申請,具體要求應以相應認定機構的通告為準。湘鄉(xiāng)市范圍的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向湘鄉(xiāng)市教育局申請。
5.聯(lián)系方式
市教育局認定工作聯(lián)系方式:
工作電話:0731—58255525(湘潭市中小學教師發(fā)展中心教師發(fā)展服務科)、0731—53585513(湘潭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
咨詢QQ群:416555814(湘潭市教育局教資認定咨詢)。
工作郵箱:xtsjszg@163.com(湘潭市教師資格工作郵箱)。
各縣市區(qū)認定機構咨詢電話:
湘潭縣教育局:0731—57882069
湘鄉(xiāng)市教育局:0731—56782729
韶山市教育局:0731—55682004
雨湖區(qū)教育局:0731—58257665
岳塘區(qū)教育局:0731—55568379
原文鏈接:http://jy.xiangtan.gov.cn/13025/13031/13041/content_934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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