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區(qū)教師資格考試沒有小學全科。2021年下半年起新疆教師資格考試加入國考,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新疆小學教師資格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zhì)(小學)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新疆小學教師資格面試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和心理健康教育,共10個學科。由此可知,新疆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沒有小學全科。
新疆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三)戶籍、居住地(當?shù)赜行趦?nèi)居住證,不含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在新疆,或在區(qū)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
(四)符合自治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五)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六)在新疆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報考。
(七)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涉危害安全、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治安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散布“雙泛”思想、民族分裂主義言論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不適宜從教的行為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較高人民法院、較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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