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面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成績由各分項得分加權累加而得(各分項權重由面試考試大綱規(guī)定)。全國教師資格證考試面試成績合格與否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教師資格證面試科目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不分科目。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分為:小學語文、小學英語、小學社會、小學數(shù)學、小學科學、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信息技術、*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小學全科。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職文化課類別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同。報考“*日語”、“*俄語”、“*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該類別筆試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進行面試報名。
部分省份未開考帶 * 科目,有關開考情況請考生關注所在省報名公告。
教師資格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