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市懷柔區(qū)2022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安排出來了,本次受理采用申請人“網上報名—現場受理”的方式,具體認定流程請查看下文內容。
北京市懷柔區(qū)教育委員會關于2022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為做好本區(qū)2022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受理范圍
1.本區(qū)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本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本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本區(qū)戶籍的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4.本區(qū)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憑已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
5.在本區(qū)居住且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簽發(fā),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6.已在本市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7. 駐本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本區(qū)受理資格種類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受理基本流程
本次受理采用申請人“網上報名——現場受理”的方式,具體如下:
1.網上報名
(1)網報時間:9月16日上午7:00至9月22日下午4:00;
(2)報名網址:http://www.jszg.edu.cn;
(3)網報入口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
2.現場受理
(1)受理時間:9月26日至9月29日(8:30-11:30 13:00-17:00);
(2)受理地點:北京市懷柔區(qū)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懷柔區(qū)雁棲大街53號);
(3)發(fā)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zhí)
現場受理通過的申請人按工作人員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zhí),憑通知或回執(zhí)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三)申請教師資格具體流程
詳見《附件1: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四)重要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認定機構網上審核及申請人現場受理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經各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
1.申請人在網上報名或預約時填寫或上傳的各類信息務必要真實準確,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三、現場受理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一)身份證
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代辦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應注明申請人姓名、所報學段與學科及聯系方式。
(三)戶籍證明、居住證明等
1.本區(qū)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和本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專升本學生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戶口簿》戶主頁與個人頁的復印件。
本區(qū)集體戶口的,需提交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原件,提交本人戶籍頁復印件。
2.已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審核人員動態(tài)調取、展示電子居住證;或者提供由公安戶籍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證確認單》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可通過“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3.本區(qū)域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選擇認定所在地類型為“就讀學校所在地”時,無需提供戶籍或居住證明。
4.本區(qū)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研究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提供材料同第1項。
5.持有本市有效期內港澳臺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本市港澳臺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在本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居民應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供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
6.駐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京部隊。
(四)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
申請人可在附件2(《附件2: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指定醫(yī)院名單及體檢標準》中自行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機構(受防疫政策影響,體檢機構是否能夠提供服務,請以與體檢機構實際聯系的情況為準)預約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體檢?!侗本┦薪處熧Y格認定體格檢查表》由體檢機構提供,申請人在現場受理時提交原件。
如選擇本區(qū)懷柔醫(yī)院體檢,請?zhí)崆皳艽蝮w檢中心電話6968716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進行預約。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半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22日進行體檢的,在本次認定時有效。
(五)學歷、學籍、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等證明材料
1.為方便申請人,在網報時系統(tǒng)會對申請人填寫的學歷信息、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信息、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等進行比對。如果申請人的上述信息比對核驗通過,則無需在現場受理時再提供上述證明材料。但屬于下列情形的,應當在現場受理時出具相應材料:
(1)申請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tǒng)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但在報名時信息沒有比對成功的,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申請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學生學歷信息管理系統(tǒng)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西直門外大街18號金貿大廈C3座,咨詢電話:010-67410388)。
(3)申請人持有軍隊院校學歷的,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y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申請人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請人持有國外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應當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網址:http://zwfw.cscse.edu.cn/)。
(6)本區(qū)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應當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在讀階段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比對不成功的應當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2.駐區(qū)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交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駐京部隊。
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期間領取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
4.2015年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yè)相同的任教學科,應當進行網上預約,并在現場受理時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全部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如成績單上沒有“教育實習”成績則還應當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就讀師范類院校期間的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公章)。
四、申請“補換發(fā)”教師資格證和補辦《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辦理補辦、換發(fā)、重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和補辦《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與教師資格認定同時進行,申請人可按“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首頁“證書服務”相關內容準備相應材料,無需網上報名。
五、防疫要求
申請人參加現場受理時要攜帶好身份證件、佩戴好口罩、準備好“北京健康寶”以及72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服從現場受理工作人員的指引與安排。
六、咨詢電話
69621035(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流程圖
附件2: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指定醫(yī)院名單及體檢標準
原文鏈接:http://www.bjhr.gov.cn/zwgk/tzgg/202209/t20220913_2814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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