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北省成人學士學位外語考試考生須知》,考試時考生須自帶文具,文具標準如下:2B鉛筆1-2支,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2支,橡皮擦1塊。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帶入考場,否則按違規(guī)論處。 考場內(nèi)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嚴禁攜帶任何資料、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shè)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33號令)進行處理,并記入誠信考試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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