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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自考怎樣申請免考

自考 責任編輯:訚星楚 2020-08-24

摘要:申請辦理免考(頂替)自學考試課程的應用型專業(yè)考生,須先向主考學校繼續(xù)教育學院提出申請,填寫《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申請免考(頂替)課程審批表》,并提供必要的正本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社會考生申請免考(頂替)自學考試課程,須到考籍所在的市(州)自考辦辦理,程序同上。

申請辦理免考(頂替)自學考試課程的應用型專業(yè)考生,須先向主考學校繼續(xù)教育學院提出申請,填寫《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申請免考(頂替)課程審批表》(以下簡稱“免考(頂替)審批表”),并提供必要的正本證明材料及其復印件(畢業(yè)證書,原所在高校的校級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課程名稱及成績證明、國家級非學歷教育考試項目合格證書等)。社會考生申請免考(頂替)自學考試課程,須到考籍所在的市(州)自考辦辦理,程序同上。

市(州)自考辦、高校繼續(xù)教育學院負責辦理免考(頂替)課程的考生提交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進行審核(初審),在復印件上簽名蓋章上報,原件退還本人;若不能確定的,應將原件與復印件一并上報省自考辦審核。市(州)自考辦、高校繼續(xù)教育學院經(jīng)審查合格后,在“免考審批表”(一式二份)和證明復印件上簽署初審意見,分管主任(分管院長)簽名,單位加蓋公章,并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省自考辦。報送“免考審批表”時間是:每年上半年5月15日、下半年11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省自考辦由教務一科進行審核,分管主任審批;審批同意后由考籍與信息科輸入考籍信息庫。

更多資料

00152《組織行為學》【知識集錦】

00160《審計學》【知識集錦】

00243《民事訴訟法學》【知識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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