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已進入備考階段,為幫助考生備考,希賽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5.25),學起來!每天進步一點點,考試前進一大步。
多選題
1、根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員必須回避的情形有( )。
A、仲裁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B、仲裁員私自會見當事人
C、仲裁員是本案代理人的近親屬
D、仲裁員接受當事人的請客送禮
2、依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仲裁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調解書和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仲裁一般不公開進行
C、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D、調解書經(jīng)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3、關于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B、仲裁協(xié)議中為當事人設定的一定義務,不能任意更改、終止或撤銷
C、在當事人雙方發(fā)生協(xié)議約定的爭議時,任何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D、對于仲裁組織來說,仲裁協(xié)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作用
4、甲公司與乙保險公司發(fā)生保險合同糾紛,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甲公司在起訴乙公司時,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5、甲公司與乙公司因合同糾紛訴至法院。法院經(jīng)審理,判決甲公司敗訴,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則下列關于二審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說法正確的有( )。
A、二審法院判決后即產(chǎn)生法律效力
B、甲、乙公司間的合同糾紛消滅
C、甲公司不履行義務時,乙公司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D、非經(jīng)法定審判監(jiān)督程序,該判決不得撤銷
6、根據(jù)《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適用于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的情形有( )。
A、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p>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買賣合同的
D、寄存財物被丟失的
7、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 )。
A、權利人提起訴訟
B、當事人一方向義務人提出請求履行義務的要求
C、權利人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權利
D、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
考試題庫:在線??糭歷年真題_在線估分
參考答案:
1、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據(jù)規(guī)定,仲裁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以上四項均是需要回避的情形。
【該題針對“仲裁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2、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四個選項關于仲裁的說法都是正確的。
【該題針對“仲裁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3、
【正確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仲裁協(xié)議具有以下效力:(1)仲裁協(xié)議中為當事人設定的一定義務,不能任意更改、終止或撤銷 ;(2)合法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對雙方當事人訴權的行使產(chǎn)生一定的限制,在當事人雙方發(fā)生協(xié)議約定的爭議時,任何一方只能將爭議提交仲裁 ,不能向法院起訴;(3)對于仲裁組織來說,仲裁協(xié)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作用;(4)仲裁協(xié)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效力,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所以本題的答案是ABD。
【該題針對“仲裁協(xié)議”知識點進行考核】
4、
【正確答案】 BC
【答案解析】
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該題針對“民事訴訟的訴訟管轄和訴訟參加人”知識點進行考核】
5、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題四個選項說法均正確。
【該題針對“審判程序與執(zhí)行程序”知識點進行考核】
6、
【正確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本題C選項不在上述規(guī)定之內(nèi),應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
【該題針對“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知識點進行考核】
7、
【正確答案】 ABD
【答案解析】
C選項引起訴訟時效中止而不是中斷。
【該題針對“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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